近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深化电子烟涉毒涉违禁物质打击整治工作,为加强部门协作、系统解决“上头电子烟”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清理非法电子烟违法犯罪、预防青少年新精神活性物质成瘾问题、促进电子烟市场健康良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电子烟作为一种新型的烟草替代品,可以工业化合成批量制造,因其成本较低、容易获取、吸食方便,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普及。为了追求低成本、高利润,逃避打击,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电子雾化器的优点,将成瘾性新精神活性物质加入电子烟油,制成“上头电子烟”代替传统毒品进行销售,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据相关资料显示,吸食“上头电子烟”后产生较强的身体和心理依赖,且“上头”症状明显,轻则头晕呕吐、精神恍惚,重则休克窒息甚至猝死。

规范电子烟市场、打击整治“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关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秩序,更关乎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

我国强力推进“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工作,打击战果显著,管制成效明显。“上头电子烟”吸贩市场一度明显萎缩。但在利益驱使之下,不法商贩不断更新“上头电子烟”中添加物的品种。面对新形势,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持续推进“上头电子烟”严打整治,深化治理措施,织密安全防线,全力消除风险隐患,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作者单位:四川省公安厅禁毒总队)

编辑: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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