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李女士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带女儿与父母一起生活。让李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其前夫王某竟带人闯入父母家中,强行抱走了女儿。近日,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检察官在办案中通过以案释法引导双方树立正确家庭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李女士与王某婚后不久有了女儿,2024年5月,二人因感情不和被法院判决离婚,王某每月在固定时间可探视女儿一次。王某不服法院判决,与两个哥哥商量后决定从李女士处将女儿抢回来。
2024年8月的一天,王某等3人在非探视时间闯入李女士住处,强行将女儿抱走。李女士母亲报警后,王某等人当日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侦查。
同年9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办案检察官调查了解到,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当事人因女儿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多次引发言语、肢体冲突,李女士也曾到王某母亲家中抢孩子,后法院以调解结案。但这次,李女士母亲坚持要追究王某等人的刑事责任,并提出赔偿20万元的诉求。刑事拘留期间,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虽有较强调解意愿,却被巨额赔偿款难住了。
如何既能照顾双方诉求,又能化解矛盾?检察官以其女儿作为纽带,详细了解产生矛盾的根源、问题的症结,有针对性地纾解双方当事人情绪,并会同公安干警共同调解,当面把问题摆在桌面上说清讲透,从法理情多角度释法说理。为了女儿的健康成长,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王某家属赔偿3万元后取得被害方谅解。
做通前期工作后,公安机关于2025年1月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官持续关注双方家庭状况、女儿抚养问题,经过数月跟踪了解,确定双方没有产生矛盾,于是再次听取被害人意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听证,经讨论,与会人员一致同意给予王某等3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2025年2月,象山县检察院依法对王某等3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王某等人非法侵入住宅案的矛盾焦点是抚养权争夺问题,捋清双方诉求后,检察官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检察机关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王某目前在当地经商办企业。与此同时,李女士一家人也不必时刻担忧再遭受非法侵入带来的人身危险,能够在安心、稳定的环境中生活,有利于帮助她们恢复正常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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