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刘金丽 石艺)“7年了,我们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工钱。”近日,王某等8人向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2017年初秋,黄岛区包工头李某雇用王某等8人从事木工工作,却一直未支付劳动报酬。经协调,2021年7月,总承包公司与王某等8人签订了如期偿付人工费协议,承诺分4期支付所欠劳动报酬。然而,支付部分劳动报酬后,双方因是否包含生活费等问题产生争议,总承包公司便拒绝支付后续费用。

王某等人于2024年1月前往黄岛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该中心立即将线索移送黄岛区检察院。收到线索后,黄岛区检察院迅速启动调查核实程序。经核实,该院认为王某等8人享有追索劳务报酬的权利,且符合支持起诉条件,该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最终,总承包公司与王某等人达成调解协议,并于7日内将剩余的18万余元欠款支付完毕。

2024年以来,该院聚焦农民工急难愁盼,拓展对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工作,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沟通协调,确保支持起诉工作取得良好效果。通过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协作机制,该院共获取支持起诉案件线索13件,经排查后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件、调解结案10件,共帮助当事人追索劳动报酬23.4万余元。

编辑: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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