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金峰法庭沈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荔枝树损毁引发的农村邻里纠纷,以司法温度守护了村民的“绿色家底”,为乡村振兴注入和谐动能。
荔枝被毁引积怨,现场调解陷僵局
今年2月,浦南镇某村村民林某发现自家果园内2棵荔枝树被烧毁,预计经济损失达9000余元。经调查,系邻居钟某在附近田地焚烧秸秆时火势太大所致。因钟某未及时向林某赔礼道歉,导致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发生争吵甚至报警,村委会及司法所均出面调解未果后,林某将钟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案后,发现该案虽然标的额小,但化解难度不低。在首次组织调解时,双方情绪激动,林某坚决要求对方赔偿7200元,称“该荔枝树品种优良、树龄长,一斤可以卖20余元,按照估算损失不止7200元”,钟某则委屈表示“不是故意的,且现在荔枝树价值不高,损失也就几百元;其曾经有帮助过林某,林某都不念旧情”。双方赔偿金额差距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两入现场寻突破,乡情法理巧融合
为打破僵局,承办法官带领书记员两赴现场:第一次实地勘察受损情况,调查林某的荔枝树损毁及钟某是否存在过错等事实;走访当地村民,了解损毁的荔枝树品种确为无籽蜜丁香,树龄达40年,价值较高;第二次邀请当地法律明白人和元光文化调解室调解员,在浦南镇元光文化调解室开展调解。
承办法官和调解员从“法理情”入手,结合乡邻“亲和睦诚”传统进行释法析理、阐明利害,提出双方较能接受的经济补偿及果树置换等调解方案。
司法护农促双赢,乡村振兴添底色
经四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方案:钟某当场赔偿林某1900元,并在承办法官见证下,向林某郑重赔礼道歉。签协议时,钟某动情地说:“感谢法官,您真有办法,把我俩矛盾化解清楚了,以后,我和林某还是好厝边。”协议签完后,双方互相寒暄问候,愉快地回家去了。
本案是金峰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也是司法护农、助力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2024年以来,金峰法庭通过设立乡村振兴矛盾纠纷调解室和特色文化调解室,创新构建“巡回审判+多元解纷”机制,化解涉农纠纷268起,精准助力乡村富民特色产业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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