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新石油”,数据的跨境流动成为这一时代不可回避的必然趋势。数据的跨境流动不仅促进了全球范围内的信息共享和经济合作,还为各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然而,数据的跨境流动也引发了诸多法律和安全问题,对国家安全、个人隐私以及经济利益构成了严峻挑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完善跨境数据流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就成为当务之急。

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各国跨境数据流动的实践模式及其法理基础各异,尚未达成共识。与我国不同,世界上其他国家跨境数据流动的法理基础主要有数据无国界、数据主权、美国倡导的数据自由贸易,以及欧盟强调的数据人权保护等四种模式。这些法理基础反映了不同国家对于跨境数据流动的认知和立场,也体现了各国在数字经济时代的战略选择和利益诉求。但这些法理基础并不完全适用我国国情,其在我国的应用均存在局限性。作为数字科技领域仅次于美国的大国,我国在跨境数据流动中秉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原则,既要确保数据安全,又要推动数据的利用与共享,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针对我国跨境数据流动的现状和挑战,以及现有法理基础的局限性,本文提出“数据安全发展主权”的法理基础。这一理念是在我国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形成的,它着重考虑数据主权、数字经济发展、数据安全与国家安全之间的紧密联系,旨在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角度出发,实现国家安全的内外统筹、理念统筹、价值统筹和规则统筹。相比上述四种理论模式,运用系统化和整体化的方法论进行思考,既避免了过于强调数据自由主义或数据主权主义而有失偏颇的倾向,又可以充分发挥数据跨境贸易对数字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

数据安全发展主权理念强调在保障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推动跨境数据流动的健康发展。具体而言,该理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数据主权与国家安全相结合。在跨境数据流动中,既要维护国家对数据流动的控制权和国家主权,又要确保国家安全不受威胁。这需要建立科学的数据分级分类标准和安全评估机制,对不同类型的数据的跨境流动进行差异化管理和监管。

数据安全与数字经济发展并重。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价值理念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具体到跨境数据流动场景,就是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我国数据安全和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这需要完善跨境数据流动的法律制度,明确数据出境的基本要求、安全评估程序以及监管机制,确保跨境数据流动法律价值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内外统筹与规则统筹相结合。在跨境数据流动中,既要考虑国内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又要积极参与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合作。这需要加强跨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形成数据出境管理的合力,并提高监管效率和效果。同时,我国应积极参与跨境数据流动全球治理,推动构建公平、合理、透明的国际规则体系。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跨境数据流动制度,确保国家在数字经济时代的稳健前行,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跨境数据流动制度的整体性、系统性,形成一套完整、统一、基于顶层设计的高位阶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跨境数据流动尤其是数据出境的分级分类标准。根据数据的性质、用途和敏感程度等因素,将数据出境进行科学分类,如个人信息数据、重要数据、非敏感数据等,以便更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规制。

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数据出境的相关规定。明确数据出境的基本要求、安全评估程序以及监管机制,确保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对数据出境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法律制度的严格执行。

强化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建立科学的数据出境风险评估机制,对不同类型的数据出境行为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有效应对数据出境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同时,加强与国家安全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推动跨部门协同治理。加强跨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形成数据出境管理合力,并提高监管效率和效果。建立跨部门的数据出境管理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确保数据出境管理的顺畅和高效。

(二)积极参与跨境数据流动全球治理

秉持“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跨境数据流动全球治理。积极从被治理者、跟随者变为网络空间积极治理者和引领者。利用良好的国际影响力,推进跨境数据流动国际新秩序的构建,为世界数据经济的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积极主动争取规则制定主动权。凝聚多方共识进行制度构建,探索双边协议和多边协议模式,在国际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通过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合作,推动构建公平、合理、透明的国际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体系。

加强跨境数据流动的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共同应对跨境数据流动带来的挑战和问题,通过国际合作和交流,分享经验、技术和资源,共同推动跨境数据流动和世界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赵惠妙(北京化工大学教授 课题资助信息:2020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 20FXC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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