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武汉10月14日消息(记者谭在龙)166台新车陷入三角关系官司“躺在”仓库无法售卖,更急的是,根据国家新的排放标准要求,这些新车3个多月后将成为报废车。近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成功化解了这起险情,为企业规避了潜在的4000万元经济损失。
企业负责人向经开法院送来锦旗(通讯员供图,央广网发)
记者获悉,这是一起申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某商业公司(简称“商业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汽车服务公司(简称“汽车服务公司”)产生纠纷,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汽车服务公司需向商业公司交付涉案166台车辆的车钥匙及车辆合格证原件,因汽车服务公司始终未履行交付义务,商业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后经法官深入调查发现,原来车钥匙及车辆合格证原件均存放于案外人某物流公司(简称“物流公司”)处。物流公司又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23年9月初,商业公司向法院反映,根据新的排放标准要求,这批车辆的最晚销售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若到期仍未交付车钥匙和车辆合格证原件,就无法销售、上牌,车辆也将全部报废。
“事不宜迟,要抓紧时间推动案件执行。”执行法官介绍,得知上述信息后,经开法院立即开展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对不同执行措施产生的执行效果进行价值判断,分别评估对三方企业当事人造成的经济影响。经过细致评估,法官认为此案若不能尽快执行将对商业公司造成巨大影响,166辆车辆全部报废也将给国有资产造成巨大损失,必须果断采取强制措施。
评估完成后,执行法官立即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一方面直接向被执行人汽车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送达预拘留告知书,敦促其及时履行义务,倒逼其与案外人物流公司积极协商解决纠纷;另一方面,鉴于物流公司占有车钥匙和车辆合格证原件,妨碍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有协助执行的义务,故直接向物流公司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告知其拒不履行将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法官在现场了解相关情况(通讯员供图,央广网发)
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向被执行人及第三人公司分别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当场释法明理,告知如果拒不配合履行交付义务会不仅要对其采取惩戒措施,还可能承担车辆报废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经过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案外人物流公司同意在法官见证下向申请执行公司交付车钥匙和车辆合格证原件,本案实现案结事了。
武汉经开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经开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要求,创新探索分级分类经济影响评估机制,统筹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有效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经开区法院共对15793件涉企案件进行评估,涉企评估率达100%,评估的规范化、实质化水平明显提升,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也降至最低。(通讯员黄犇 阮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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