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武汉9月26日消息(记者谭在龙)26日上午,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湖北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以“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中,湖北省检察院与湖北省水利厅共同举办以“‘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助推流域综合治理”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检察机关、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原则,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做好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做法和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通讯员供图,央广网发)
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谭铁军向记者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实施以来的做法和成效,湖北省水利厅河湖长制工作处处长陈学福发布了典型案例。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和湖北省水利厅河湖长制工作处、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还就助推流域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湖北省检察院新闻处处长段军霞主持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近年来湖北检察机关深刻把握河湖安全保护和流域综合治理的新形势新要求,依法能动履职,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2021年11月8日,湖北省检察院联合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2年,湖北省检察院与湖北省水利厅转发《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意见》实施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河湖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6412件,批捕1003人,提起公诉3748人;办理涉河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023件,开展诉前磋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97件,提起诉讼93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水域2024.3亩,补植复绿2138.4亩,清理河道181.4公里。13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最高法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截止目前,全省共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124个,基本实现了地域全覆盖和河湖全覆盖。
此次发布会上,两家单位联合发布了9件“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典型案例。在办案领域方面,9件典型案例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河道行洪安全保障、岸线资源保护、矿产资源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多个方面;在案件所涉流域方面,涵盖了长江、汉江和清江三大流域;在办案单位地域上,武汉、宜昌、鄂州、孝感、黄冈、咸宁、恩施、随州、汉江各1件。这批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协同联动,共同推进河湖保护的实践成效。(通讯员朱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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