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2日电记者徐婷报道:记者1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网络秩序,2023年6月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利用网络实施侮辱、诽谤犯罪19起20人,起诉利用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案件335起1569人。
近年来,在网络上肆意谩骂侮辱、造谣诽谤等“按键伤人”行为,严重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人格权利,扰乱社会秩序和网络秩序。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网络侮辱、诽谤刑事案件的公诉标准和自诉转公诉程序,畅通诉讼程序,让被害人不再孤立无助。
据介绍,今年4月,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与公益诉讼检察厅联合部署,强化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融合履职,对非法获取、出售、提供、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利用网络诽谤侮辱他人、侵害他人隐私,利用网络暴力事件实施恶意营销炒作,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实现全流程打击、系统化治理。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网络暴力犯罪,最高检严把案件质量标准,督办指导了杭州女子取快递被诽谤案、东莞“老夫少妻”案等。
针对“网络水军”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等网络犯罪新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落实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新出台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整治“网络水军”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办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网络暴力犯罪案件,加强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持续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公益诉讼办案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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